甘肃武威的吴女士,首次起诉离婚被调解和好。一年后,她再次起诉离婚,但因丈夫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她让外貌相似的朋友李某某冒充丈夫出庭。庭审中,经法官深入询问,吴女士承认找“替身”假扮老公参与离婚诉讼的违法行为。
5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吴女士和李某某因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被武威市凉州区法院依法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
▲吴女士和李某某被法院依法处以15日拘留
女子起诉离婚
竟找朋友冒充丈夫出庭
2024年4月,吴女士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武威市凉州区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法官发现双方无重大矛盾,且系首次诉讼,认定尚有和好可能,遂依法调解双方和好,吴女士撤回起诉。
一年后,吴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庭审前,办案法官调取吴女士与丈夫于某某之前的离婚纠纷相关案卷,组织法庭工作人员认真阅卷、仔细核对双方信息。
庭审中,经询问,法官发现“于某某”身份存疑,于是进行深入询问。面对法官询问,吴女士承认自己找“替身”参与离婚诉讼的违法行为。
吴女士称,因丈夫于某某这一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于是她就让外貌相似的朋友李某某冒充丈夫出庭,企图通过“替身”达成快速离婚目的。
二人被拘留15日并罚款
法官警示:诉讼身份不可伪造
法院认为,吴女士与李某某恶意串通,通过冒名顶替参与诉讼,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依法对吴女士处以15日拘留、罚款1万元,同时对“替身老公”李某某处以15日拘留、罚款5000元。
▲吴女士和李某某被拘留
法官表示,诉讼参与人的身份真实性,是确保司法程序公正的基础。吴女士与李某某误以为“长相相似就能蒙混过关”,却忽视了法院对身份信息的严格审查机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交虚假身份、冒名顶替参与诉讼,属于妨害司法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离婚诉讼不仅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更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大权益。任何企图通过“歪门邪道”加速诉讼进程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法院对伪造身份、恶意串通等行为始终“零容忍”,必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若一方下落不明,可依法申请公告送达;若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据民法典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妄图通过“替身”“造假”等非法手段达到目的,只会适得其反,最终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