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相到了宋仲基!”近日,有网友在社交网站上发帖称,有媒婆为其介绍相亲对象,不料发来的照片竟是韩国明星宋仲基的照片,但介绍人声称就是“本人”。
评论区里不仅多名网友都曾遇过类似情形,更引来台州网警留言提醒:“未经明星同意使用其照片冒充他人,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若涉及营利或欺诈,法律责任更重。”
相亲吗?我“明星脸”
这年头,“明星”开始进军相亲市场了吗?
一名网友发帖称,媒婆为其介绍相亲对象,发来的基本信息是:1996年台州籍男生,身高180,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看到这里一切还正常,不料询问长相时,对方发来的照片竟是一张明星的帅照。
该网友认出照片里的人是韩国男星宋仲基,于是婉转询问是否为本人时,却得到对方肯定的答案。网友将这则爆笑相亲故事分享出来后,意外得到大家的热烈反馈,没想到民间处处是“明星”,这种冒用“明星照”或“网红照”相亲的事情还真不少。
有人在相亲机构遇到“易烊千玺”;有人不识“王一博”,已经心动畅想未来;更有人发来“狄龙”的黑白老照片,企图使用过去的明星照片降低被识破的概率。
无论是本人或中间人,使用“明星照”的目的大致分为有意或无意:有意者可能是出于“诈骗”等利益目的,或是利用“明星”的帅照、美图加持,意图增加对方的好感度等。这些人在被识破后通常毫无羞愧之意,更有人声称本人就是“明星脸”,美貌程度不相上下。
也有一些人是“误用”明星图片,比如相亲者使用的社交网站头像被误认是本人,或经由中间人误传导致误会发生等。
有网友总结,这时候追星的好处就凸显出来了,无论哪个国家的明星都能一眼认出,防骗能力大增!
律师:第三方做中间人或需担责
婚恋市场中冒用明星照片行为有哪些风险?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中新网记者,在相亲或网恋过程中,如果一方使用明星的照片并声称是本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网恋时未经允许使用明星的照片,可能会侵犯该名人的肖像权。此外,如果一方故意使用明星照片误导另一方进入恋爱关系,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了对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还可能构成欺诈罪,承担刑事责任。
常莎特别指出,当涉及到第三方作为中间介绍人时,无论是无利益关联的普通人还是专业的婚介所或婚恋网站,可能都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无利益关联的普通人在介绍朋友认识时,故意使用明星照片误导对方,若后续发生经济损失或其他形式的伤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婚介服务机构作为专业第三方需遵守更为严格的规定,负有信息核实义务。如果婚介机构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反而冒用明星照片吸引会员,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将受到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
警惕!AI换脸、虚假人设防不胜防
据常莎介绍,婚恋市场中因故意编造虚假人设或身份信息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如202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珍爱网、世纪佳缘等婚介平台在提供婚恋居间服务中故意捏造符合客户心意的“虚拟人”形象,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虚假宣传行为。
不仅如此,AI语音、换脸等技术出现后,使得一些人打起了假冒明星从事婚恋诈骗的主意。此前就有诈骗团伙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假冒“靳东”等明星或名人的视频或音频,吸引中老年妇女,骗取对方信任。随后再以该明星或名人的身份与被害人开展网聊、网恋,诱导被害人与“明星”建立情感联系,最后以投资、公益、应援、网购、恋爱等各种理由索要钱款,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
2024年2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2025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靳东回应了AI换脸导致的诈骗问题。他说:“一些喜欢我影视剧的观众,被AI换脸视频骗得很惨,这个性质非常恶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规则。”
常莎提醒,在婚恋市场中,应谨慎对待过于完美的形象展示,对看似完美无缺的对象要保持警惕,特别是当对方不愿视频通话或者见面时更应小心。此外,还可利用多渠道验证对方身份信息,通过社交网络平台查找对方是否存在真实的账号,查看是否有共同好友等方法来辅助判断。
最后,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若发现端倪应及时报警并留存对方身份信息、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尽快挽回损失、避免损害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