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年5月1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了时金生等同志职务的任免。现公告如下:
(一)
任命:
时金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翔龙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涛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翔龙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魏国峰同志为鹿邑县信访局局长;
王超同志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涛同志为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传海同志为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涛同志为鹿邑县商务局局长;
张怀杰同志为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萌同志为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博同志为鹿邑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丁涛同志鹿邑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孙永健同志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朱明同志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秦大卿同志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段传海同志鹿邑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冯超同志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云英同志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张怀杰同志鹿邑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陈国民同志为鹿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免去:
苗新亮同志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职务;
白玉杰同志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职务;
陈鸿同志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