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具体怎么建?
乡里乡亲看病如何更方便?
健康无小事,点滴系民生
为打通基层医疗“最后一公里”
消除基层百姓看病远、看病难的“心头病”
河南开出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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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健全医共体治理机制、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等4方面提出17条措施,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何出台《若干措施》?
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
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看好病,有效缓解了县域居民看病难问题。
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推进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建设。
2021年10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3年2月,国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郸城县汲冢镇卫生院主动健康服务中心。
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县域医共体已实现全覆盖,为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加快完善县域医共体深层治理和运行机制,促进政策措施融合贯通和形成合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群众能够就近便利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制定出台了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从健全医共体治理机制、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完善协同支持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强县域,强基层。《若干措施》推动实现一般疾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强调部门间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资源下沉、构建有序就医格局为目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大力提升县域整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健康河南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医共体治理机制
加强监测 提升服务能力
《若干措施》指出要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建立由县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理顺医共体管理体制,医共体负责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兰考县考城卫生院CT室。
此外,《若干措施》指出要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优化整合资源,完善共建共享共管机制,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统筹使用。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医共体章程,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完善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加快推进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后勤等一体化管理。
加强监测评价考核,突出基层诊疗量占比和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结果导向,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突出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导向,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推动资源下沉,聚焦人才、技术、服务、管理下沉,通过二三级医院专家常年驻守指导,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基层机构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统一、处方自由流动。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上级医院医师与基层家庭医生团队衔接联动,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将不低于40%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等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动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胸痛、卒中救治单元,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
兰考县南彰卫生院中西医结合科医生正在为患者治疗。
完善协同支持政策,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和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投资增量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统筹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医共体在成员单位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自主权。
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在全面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扣除大病保险资金和5%左右的风险储备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历史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实际支出、当年筹资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打包预算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
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向医共体通报医共体外医疗费用、转外就医、基金支出等情况,共同做好基金流向动态监测和基金收支运行分析工作。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落实统筹地区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DRG/DIP基层病组(种)同病同标准支付基础上,探索省内同病同标准支付。医保基金按居民医保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7.5%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