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祁连山区域,一名滑翔伞爱好者进行滑翔伞飞行时,被云吸至8000米高空。28日下午,甘肃省航空运动协会发布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本次事件中的飞行员彭某,持有飞行执照滑翔伞B级,2020年开始学习滑翔伞,2022年拿到B级证书之后有2年多的飞行经验。平时都是在正规的滑翔基地进行飞行训练。
根据彭某的自述,这次的练习是购买了二手船袋后的装备调整,计划地面抖伞并调整全套装备的舒适度,并没有计划起飞,同行有2名伞友,此次意外飞行进云后,彭某多次对讲机求助在地面进行保障的伞友顾某。
彭某于5月24日上午11点多使用无动力滑翔伞在甘肃省肃南县祁丰乡土垯板的位置进行地面抖伞练习,海拔3000米,练习初期天气晴朗,地面抖伞时突然遇大风离地,顺地势向前飘出,一路风力逐渐增大感觉无法降落,并遭遇“云吸”现象(下方气压远高于上方云内气压,形成了强烈的上升气流)。彭某感受到高速的上升后,立即做出多个消高动作如“双边大耳朵”“螺旋下降”“B组失速”等,试图脱离上升气流,但都操作无效。进云后彭某无法辨识方向,数次出现滑翔伞前扣及大折翼,被动抬升至8589米的高处。彭某在被动上升过程中已出现意识模糊、短暂昏迷等危险身体状况,随着空中的气温降低,冰冷的空气刺激身体勉强恢复部分操作意识,使其控制滑翔伞逐渐安全下降,最后在肃南县祁丰乡天生牧场附近降落,降落点海拔1800米。彭某降落后对讲机联系顾某,但已失去联系,遇到路过的车,乘车至嘉峪关市。
落地后彭某回忆,印象里高度表显示最高的时候是7100米,中途高度表自动重启了一次,自认为没有失去意识,但落地后回忆曾大口呼吸,且对7100米至8500米之间的飞行没有印象,推断可能有3分钟左右的时间因缺氧和低温失去意识。
调查报告显示,根据《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地面抖伞训练并不属于需要报备审批的范围,被气流抬升飞行完全属于意外和事故,因此不涉及违规、黑飞。
据了解,事后,嘉峪关市、张掖市肃南县境内所有可能飞行的场地立即查封,并且竖立明显禁飞标识,完成报批手续前,禁止一切在这些场地的飞行相关活动。甘肃省航空运动协会协助当地体育部门完善飞行运动相关手续,包括俱乐部的注册、场地、空域的手续等,积极推动低空经济的合规发展。
(总台记者 柴世文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