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上海!著名导演深夜突发声明:我全程没拿出手机!

2025-06-27 16:05:18热点要闻4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贾樟柯昨晚在上海观看卓别林《淘金记》时有屏摄行为引发热议网友贴文截图昨天半夜贾樟柯在微博声明表示观影期间全程未拿出手机“本人今天晚上在上海影城杜比厅观看《淘金记》,观影时间约15分钟。全程没有拿出手机,更没有摄屏。因为...

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

贾樟柯昨晚在上海

观看卓别林《淘金记》时

有屏摄行为

引发热议

网友贴文截图

昨天半夜

贾樟柯在微博声明

表示观影期间全程未拿出手机

“本人今天晚上在上海影城杜比厅观看《淘金记》,观影时间约15分钟。全程没有拿出手机,更没有摄屏。因为要赶往大光明影院参加映后交流,观影15分钟,确认公映拷贝没有质量问题后离开了影厅。”

6月26日,适逢卓别林《淘金记》上映100周年,全球有500家影院选择在这天放映这部经典电影以示纪念。昨天晚上7点,上海影城放映了4K修复版《淘金记》,导演贾樟柯到场观看。

澎湃新闻记者于昨晚6点50左右进入上海影城2楼的影厅时,确实看到贾导戴着墨镜坐在9排靠近走道的座位。开映前,有更多的观众认出贾樟柯,一度引发动静,但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很快平复,电影准时放映。放映期间除了有一位观众大声提醒其他人不要讲话之外,整场观影都很详和,观众捧腹大笑。一个多小时之后电影结束全场掌声,那时贾樟柯已离场。原来,在前一天,贾樟柯已经发文预告过,他只能在上海影城观影半小时,之后就要赶往大光明电影院参加映后交流。

贾樟柯前晚预告了昨天的观影行程,文中提到的“另一家电影院”即上海影城。

在贾樟柯发文否认了屏摄后

前述网友也发文

对“误伤”行为向贾樟柯表达了歉意

并表示仍有疑惑

为何贾樟柯

没有制止他座位附近观众的屏摄行为

对此,有网友认为,每个人只能约束自身文明观影,要求一个观众制止另一个观众的不文明行为,这多少有些“超纲”,即使那位观众是一个大导演。

屏摄行为屡次引爆舆论

近年来,影院发生的屏摄行为屡次引爆舆论。

2024年2月,歌手薛之谦发微博评论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2》,并附有3张直接对着银幕拍摄的电影画面,引起部分电影从业者和影迷的公开谴责和抵制。

微博截图

2024年底,《好东西》导演邵艺辉,就近期网上出现的屏摄内容,在微博发帖呼吁:“拒绝屏摄,文明观影”。

微博截图

今年1月26日,微博电影联合50多位电影人共同发起2025文明观影倡议,希望在新的一年一起营造更沉浸的观影氛围。文明观影从你我做起,对屏摄说“不”!

参与的电影人名单如下:陈思诚、大鹏、董子健、范丞丞、方励、费翔、黄渤、黄明昊、黄轩、惠英红、蒋勤勤、金晨、雷佳音、李庚希、林晓杰、刘昊然、刘雅瑟、吕艳婷(哪吒配音)、马丽、那尔那茜、娜然、彭昱畅、邵艺辉、沈腾、宋佳、孙阳、佟丽娅、王宝强、王俊凯、王源、吴磊、肖央、肖战、辛芷蕾、易烊千玺、于适、张钧甯、张雪迎、张智霖、张子枫、赵丽颖、甄子丹、钟楚曦、周迅、周也、朱一龙、庄达菲、《熊出没·重启未来》剧组(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屏摄到底违法吗?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观众购票后,实际上就与影院签订了协议,观众理应遵守协议当中的行为准则。“去电影院观影的时候,我们在法律上认为你跟电影院之间存在一个协议,或者说合同的关系,包括对于行为上的限制和规定,是作为观众应该遵守的,不然的话其实是违反了合同义务。”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而著作权法第10条也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多项权利。

一名专长著作权领域的律师表示,上述这两条规定对于“屏摄”行为合不合法的界定都有些模糊。前者只针对录音录像,并没有明确对于拍照的界定;而后者的规定中,如果“屏摄”者没有将拍摄图片用于商业目的,也很难界定为侵权行为,“目前来看,屏摄行为是否违法很难界定”。

需要注意的是,屏摄和在影院观影期间“盗录”有一定区别:前者情节相对轻微,多年来观影礼仪和版权保护意识普及程度有限,要按使用情况分析侵权程度;后者则一直是较严重和明显的侵权行为。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潇湘晨报、上观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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