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这一话题备受关注。现实中,“揽私活”“赚外快”,违规兼职取酬者也不鲜见。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是典型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不仅违纪违法,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更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总体来看,有6类情形需特别注意——合规与否,关键在这几条“红线”。
哪些副业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去做的?
体力劳动
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且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投稿赚稿费
通过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例如《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公务员身份)通过版税收入数千万元。
自媒体运营
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
专业技能服务
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电维修、PPT制作等),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健身/培训教练
若有健身教练、教师资格等资质,可兼职健身房教练或开设线上课程,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
农产品种植/养殖
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家庭农场种植或养殖,销售农产品(如蔬菜、家禽),需注意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注意事项
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如管辖范围内企业兼职、经营个体户等)。
报备单位:部分单位要求提前报备副业,建议咨询人事部门。
时间管理: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避免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引发纪律问题。
来源:湖北日报、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福建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