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15日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进行提级调查。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该饭店经营者因拍摄菜品“蛤蟆汤”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下发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这一事件在互联网上引发“天价罚单”质疑。据当地此前通报,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经临沂市联合调查组调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报称,针对以上问题,由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