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
大家常关心一个问题
满足什么条件后
退休后才可以不交钱
还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呢
一起来看一下吧
在郑州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条件
✅停缴医保费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②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③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④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有些朋友可能会对
上面的③、④条件有疑问
小编给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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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2000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2001年1月1日以后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照国家、省里政策认定的连续工龄,2001年以后,得实际掏钱缴纳的才叫实际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刘姨在1990年开始在纺织厂上班,她1990到2000这十年算视同缴费,2001年以后每年正常交医保。到退休时,刘姨的累计缴费年限就能超过20年,实际缴费年限也超过10年,完全达标。
可要是小王(男)2005年才开始工作,那就得实际缴费交满25年。
缴费年限不够可以补缴吗
在郑州,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曾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本市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一次性补齐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自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应当按规定为职工本人一次性补足欠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并缴纳滞纳金。
在郑州退休后享受的医保待遇有哪些
首先我们要明确,终身医保待遇其实是职工医保的一部分,当职工满足一定缴费年限后,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实际上终身医保是职工医保的一个结果状态。
两者可报销的待遇类型基本一致。但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终身医保)报销比例、门诊支付限额等待遇比职工医保更高。另外退休人员每月会有95元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郑州终身医保待遇包含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报销等。
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7%;
在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7%;
在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5%;
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93%。
图源:郑好办(下同)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来源丨郑州本地宝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