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通报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

2025-07-30 12:22:23热点要闻2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7月30日,“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通报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具体如下↓↓↓关于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的通报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坚决遏制违规学科类培训反弹回潮,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暑期以来,市、县两级“双减”办持...

7月30日,“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通报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具体如下↓↓↓

关于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坚决遏制违规学科类培训反弹回潮,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暑期以来,市、县两级“双减”办持续加大对“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予以通报。

一、郸城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9日,郸城县“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胡集乡贾楼行政村范楼村一居民家中疑似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培训班在居民家中二楼,无证无照,现场涉及辅导人员1人,学生17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其负责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报批评的处罚,下发《停办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关停,清除教学用具,现场遣散所有学生,退还学费45600元。

2025年7月8日,郸城县“双减”办在开展暑期违规培训排查时发现,建设路东段老丝厂院内一居民楼内一名辅导人员王某正在给7名学生(其中两人为王某子女)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学生处于试课阶段,尚未收费,王某非在职教师。检查组对王某宣传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场遣散学生,并将该违规辅导班予以取缔。

二、鹿邑县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7日,鹿邑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郭某租用谷阳街道鸣鹿新村小区4号楼一楼住宅,以“一对多”的方式为4名小学生辅导数学课程,涉嫌违规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郭某某停止培训活动、退还全部预收费用,并将该培训场所列入重点关注清单,防止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三、沈丘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4日,沈丘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留福镇某小区院内一培训班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有教师1人和学生21人正在试课,尚未收取学生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即刻解散学生。

2025年7月6日,沈丘县“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白集镇原“大山外语”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在未获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招有4个班共49名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该机构进行取缔,责令负责人写出承诺书,不再违规开展培训,退还49名学生学费共计21150元。

四、淮阳区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8日,淮阳区“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龙华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侧张庄村一民宅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现场发现学生48人,工作人员3名,正在进行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该机构负责人停止违法行为,解散培训学生,限期清空培训场所相关物品,退还培训费用26000余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双减”政策宣讲,写出保证书,不再违规开展培训。

五、太康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6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崇文路中段一临街门面房二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涉及教职员工3人,学生16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负责人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共计1360元。

2025年7月5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关镇朱庄社区一民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涉及教职员工2人,学生12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负责人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共计3400元。

六、西华县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1日,西华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皮营阳光幼儿园内“河南大风车暑假辅导班”正在违规宣传招生。经查,该机构无证无照,尚未开始上课,截至被查处之日,该机构共收取35名学生共计33400元报名费。检查组现场向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及其招聘的教师和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叫停其违规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停办法》,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行为,并退还所收取费用,共计33400元。

下一步,市、县两级“双减”办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精准打击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同时,也呼吁各培训机构及从业者,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共同维护教育行业的清朗环境,携手推动“双减”政策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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