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中对借调干部作出明确规范。
借调本是促进干部交流培养的一个灵活方式,对上级部门而言,借调下属单位人员,能提高一些专项工作的推进效率,也能提高本单位工作质量。对基层干部来说,借调能让自己开阔眼界、提升能力,更好对接上级工作。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借调过程也有利于“潜力股”脱颖而出。
本是正常安排,为何让基层单位啧有烦言?根源在于,执行的变形与过度,借调范围广、借调时间长、借调频率高、借调人员多等问题日益突出。比如,有的单位借调人员数量接近甚至超过自身在编人数,甚至出现“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怪象。再如,有的上级单位对一些得力干将“不舍得”,一借就是好几年。
基层单位本就事多人少,将骨干借出后,开展本职工作自然捉襟见肘。而从被借调人员的角度看,每天忙得团团转不说,很多时候却没办法完全调入新单位,与原单位的长期疏离又导致错过了职级晋升等机会,有种被困在围城之感。而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借”,下级单位不敢说“不”。一来二去,不少基层单位和干部难免一听到“借调”就犯愁。
好经之所以念歪,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不同于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公职人员人事交流制度,借调规范还不够完备清晰。另一方面,借调单位“确需多借人、长期借人”,说明人员编制结构本身就存在不平衡、不合理之处,未能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由此来看,此次中央层面在借调范围与时间上建章立制,可谓直击痛点。当然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明面之外,还要防止以各种名义变相借调干部。除了约束,也不妨进一步完善对被借调干部的保障制度,细化评优、晋升等方面的细则。疏堵结合,才能让借调机制回归本意,成为业务交流的快车道、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做好繁重的基层治理工作,人才是关键。不断完善约束、保障与监管,让借调不再“跑调”,方能实现“上”“下”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