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典也要提供个人信息?法院判了

2025-08-08 08:24:24热点要闻3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如今,随着网络消费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消费场景、消费形式日渐丰富,人们对消费体验也越来越重视,这对进一步完善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和新问题,不断...

如今,随着网络消费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消费场景、消费形式日渐丰富,人们对消费体验也越来越重视,这对进一步完善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和新问题,不断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促进网络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经最高法新闻局指导,法治网推出系列报道,陆续邀请相关典型案例的主审法官以案释法。今日推出第一篇《查词典也要提供个人信息?法院判了——》。

某公司系某词典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马某下载后使用该APP时,系统提示用户需阅读《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中载明需要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若用户在未实际阅读的情况下点击手机屏幕其他位置,该提示内容即消失并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选项,且勾选后没有撤回同意的途径。若用户点击拒绝,则该APP自动退出,不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

马某认为,该APP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己接受隐私政策,收集手机号等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构成对自己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等。

被告某公司辩称,涉案软件是社交类应用,因此可以收集用户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用户点击“拒绝”按钮表示了对《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两份协议的双重拒绝,被告有权拒绝向不接受协议的用户提供服务,用户也可以通过注销账号的方式对同意进行撤回。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其预先拟定的有关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协议应使个人充分知情,并自愿、明确作出同意。该APP的基本功能为词汇查询,用户的手机号码并非使用词汇查询功能所必需的信息,故某公司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考虑到本案诉讼过程中,某公司已对该APP的隐私政策进行了修改并新增撤回同意等功能。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删除其收集的马某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向马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维权合理支出。

法条链接

法官释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孙铭溪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获取用户同意时,应确保用户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明确自愿做出同意的选择。通常情况下,应由用户自主做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选择;

第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来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可以参考相关部门对于相关移动应用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来设定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

第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注销账号等停止服务的方式,来代替个人信息撤回同意这一项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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