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题为《及时纠偏正航向》的报道。
文中介绍,安徽阜南做实年轻干部日常监管,在谈心谈话、预警纠偏、廉政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引导年轻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干事创业。
报道中提到,阜南对年轻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信息进行采集,组织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共对5名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年轻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政知君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其中第一条就是经商办企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文章指出,违规经营商业、兴办企业形式主要包括,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
另外,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本质上也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
上述《中国组织人事报》报道指出,安徽阜南紧盯新入职、新提拔等关键节点,建立“三谈三促”成长护航机制,与年轻干部谈思想波动、促角色转变,谈履职短板、促能力提升,谈作风纪律、促行为规范。
坚持从小事抓起、从日常严起,组织部门联合纪委、政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用好“12380”举报平台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纠偏。突出抓好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淮上清风”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