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封建迷信,虚构对方及家人有“血光之灾”等,栾某在两三年时间内骗取女子王某936万余元。被骗后,王某留下遗书称“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听信了别人的蛊惑”,投湖自杀身亡……
8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此案二审裁定书近期公布,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栾某的犯罪行为与王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审裁定驳回栾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中,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女子自杀身亡
亲属报警:她被人以封建迷信诈骗约千万元
栾某现年53岁,大专文化,黑龙江伊春市人,案发时住淄博市。
判决书披露,2023年6月,杨某报警称,2020年以来,其大姐王某被栾某以封建迷信、需要做法为由诈骗约1000万元,导致王某自杀身亡。同年10月25日,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认定,2020年3月以来,栾某利用封建迷信,虚构王某及其家人有“血光之灾”等,以为王某及其家人、亲戚、公司聚财辟邪等为名,先后骗取王某共计936万余元,骗取王某的嫂子卢某5940元。2023年5月9日,王某投湖自杀身亡。
判决书的相关证据还显示,2022年11月21日,王某在医院的检查结果为心理状态重度异常。自杀前一天,王某写下遗书,其中内容包括:“不应该给老爷子迁坟,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如果不出现这个事的话,公司还能正常维持,就不会再增加那么多债务,让这么多人及家庭遭殃”“我选择离开与傅某传没有关系,是我听信了别人的蛊惑,让他名下那么多小额贷款。”
有证人称,2018年左右,栾某从网上学习看风水、财运,王某找栾某看风水、算卦持续到2022年10月份。
据栾某供述,她从2020年开始给人看风水、算命,王某陆续给她转账上千万元。但她多次辩解不一:2023年10月25日称其中500多万元是帮助王某套现,剩余的为王某赠与;2023年11月20日称其中400多万元是王某无偿赠与,剩下600万元左右是为王某“看事儿”费用;2023年11月28日又称其中440万元是帮王某“串的现金”,剩余600多万元是“看事儿”及王某无偿赠与的钱。
据其供述,“看事儿”是指给王某家看过老人迁坟,给王某本人、家庭、公司看过聚财等,给王某女儿“破过血光”等。王某给她的钱,绝大多数都被她用于日常旅游、住宿、购买奢侈品等消费。
“风水师”获刑14年半
利用封建迷信骗财,与被害人死亡存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王某、卢某共计93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栾某的违法所得被其挥霍,未能退赃退赔,酌情从重处罚;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栾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法院还判决,扣押的栾某违法所得2万元,发还卢某5940元,剩余14060元发还王某家属;冻结的赃款50万元发还王某家属;查封的1套房产和1套不动产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发还王某家属。扣除上述款项后,继续追缴栾某违法所得,追缴后发还王某家属。
因不服一审判决,栾某提出上诉。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诈骗数额中包含她向王某借款、为王某套现、与王某共同消费及王某赠与等款项,存在重复计算。王某遗书中并没确定“不该认识的人”是她,应该是认识的其他“看事”的人。她曾向王某出具借条,属经济往来,并非诈骗,且王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与她所有交往均系自愿。她还辩称不知道王某患病,王某自杀与她无关。
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二审法院评判认为,栾某对她与被害人之间微信、银行交易往来数额予以认可,虽对款项性质提出辩解,但前后矛盾。经查,栾某除为被害人“看事儿”外,双方并无其他特殊、紧密关系。栾某所称被害人自愿赠与无事实基础和合理事由;根据栾某本人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等,2020年至2023年,其个人消费支出达581万余元,无证据证实与王某有关。
法院还认为,栾某利用封建迷信,以为被害人及其亲属、公司辟邪聚财等为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购买房产、转给他人等,最终无力偿还,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全案,足以认定栾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今年4月29日,淄博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