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发布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公告

2025-08-13 11:42:23热点要闻4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维护我市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教师回乡任教的通知》(新教〔202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推行在外...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维护我市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教师回乡任教的通知》(新教〔202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推行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回卫辉市任教的教师为卫辉市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教师父母为卫辉市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为卫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到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见习期满的一线教师;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高中教师(含职业中专)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卫辉市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实施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正在服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人员;

5.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三、具体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定于2025年8月18日至8月20日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向卫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卫辉市太公路中段卫辉市教育体育局东大厅一楼)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卫辉市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申请表》(见附件1)4份,另提交近期1寸照片4张。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配偶属于卫辉市户籍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属于卫辉市户籍的,还须提供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为卫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辉市教育体育局对申请回乡任教的申报材料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回乡任教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时间为15分钟(10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试讲即面试人员讲一节与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微型课,课题在规定范围内现场抽题,面试教材采用卫辉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含职业中专、幼儿园)。答辩即面试人员当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审查档案、查看相关证明及实地考察等方法,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回乡任教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相关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编制、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八)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系统实施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由卫辉市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专班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卫辉市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卫辉市教育体育局:0373-4471979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4495115

来源:卫辉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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