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236套!河南一地公租房实物配租即将开始申请报名

2025-08-18 10:02:19热点要闻0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濮阳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公告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据《濮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现将本次开展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工作公...

濮阳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

申请报名公告

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据《濮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现将本次开展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是今年配租后剩余及清退、新移交的房源,分别分布在苏北小区(位于盘锦路东、苏北路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南阳路西)、康居花园(位于石化路南、长庆路西)、东方花园二期(位于绿城路北、历山路两侧)、盘锦花园(位于盘锦路东、五一路北)等小区,共计1236套,户型主要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8~53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一室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0~48平方米;单间,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委托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本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及家庭;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城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

2.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但在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资料

所有申请家庭均需按照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不动产证明等。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等证明。

在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上传。

四、申报方式

本次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线下辅助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在“推荐服务”中选择“一件事专区”→选择“申请公租房”→按照提示选择“省份(河南)”和“地区(濮阳市→濮阳市)”→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上传资料拍照或扫描后不加修改直接上传)

(二)线下辅助:在阳光大厦二楼设置市本级公租房申报线下辅助窗口。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0日开始进入常态化申报。

六、分配程序

(一)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二)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政策优先分配的除外);

(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四)办理入住手续,组织配租家庭入住。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3-6665121 0393-6665899

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

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就市本级公租房申报答记者问

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据《濮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2025年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意义?

一是解决住房困难。为收入较低、购房能力不足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稳定、低价的住房,缓解住房压力,保障基本居住需求,尤其帮助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二是减轻经济负担。租金通常低于市场水平,帮助居民节省开支,使他们能将更多资金用于生活必需品、教育、医疗等方面,提升生活质量。

三是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租房确保公共资源公平分配,避免住房资源过度集中在高收入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城市发展成果。

四是稳定居住环境。提供长期稳定的租住体验,减少频繁搬家的困扰,有助于居民建立社区归属感,尤其对长期租房群体意义重大。

五是助力城市发展。为城市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支持,稳定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活力。同时,公租房周边配套的教育、医疗、商业设施,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推动城市均衡发展。

六是补充住房市场。与商品房形成互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住房需求,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对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总之,公租房是政府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目前可配租市本级公租房房源有多少套?都在哪些小区?都有什么户型?

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是今年配租后剩余及清退、新移交的房源,分别分布在苏北小区(位于盘锦路东、苏北路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南阳路西)、康居花园(位于石化路南、长庆路西)、东方花园二期(位于绿城路北、历山路两侧)、盘锦花园(位于盘锦路东、五一路北)等小区,共计1236套,户型主要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8~53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一室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0~48平方米;单间,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

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委托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本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及家庭;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城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

2.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但在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市本级公租房申报方式?

本次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采用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在“推荐服务”中选择“一件事专区”→选择“申请公租房”→按照提示选择“省份(河南)”和“地区(濮阳市→濮阳市)”→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

(二)线下辅助:在阳光大厦二楼设置业务咨询窗口,解答申报程序。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家庭均需按照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不动产证明;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等证明;

在市城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按公租房所在地同地段同时期普通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执行(现执行租金标准为6.5元/月/平方米)。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以内部分1元/月/平方米,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按房屋所在地同地段同时期普通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执行(现执行租金标准为6.5元/月/平方米)。地下室租金暂定1元/月/平方米。

市本级公租房的分配程序?

分配程序:

(一)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二)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按照政策优先分配的除外);

(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四)办理入住手续,组织配租家庭入住。

哪些保障对象可以享受优先保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

(一)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市城区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的人员;

(五)其他政策规定的优先保障对象。

公租房的退出管理?

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租房管理部门作出取消其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公租房,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公租房保障标准的;或不在本市就业和居住,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结构的;

(三)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租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屋居住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缴纳公租房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用的;

(六)其他约定。

声明:新奥生活经验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