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一煤矿事故迟报谎报并伪造现场,追责29人已落实到位

2025-08-26 17:40:02热点要闻1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针对云南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去年发生的一起顶板(谎报)事故,8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外发布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其中提及,对29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盐津县组织复盘审视“治本...

针对云南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去年发生的一起顶板(谎报)事故,8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外发布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其中提及,对29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盐津县组织复盘审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严不细,如另一个永丰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存在照抄照搬情况。

涉事煤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5月28日19时40分,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有限公司云丰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遇难。同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公布的《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有限公司“5•28”一般顶板事故(谎报)调查报告》显示,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煤矿不仅存在通过设置假密闭、绘制假图纸、人员不携带定位卡、不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等方式隐瞒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且存在事故发生后迟报谎报、伪造事故现场情况的行为。

调查组认为,云丰联营煤矿负责人白某阳及矿长李某辉、安全副矿长刘某等三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涉事云丰联营煤矿处560万元罚款,云南昊龙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处50万元罚款;对事故当班班长等17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针对涉事煤矿负有监管职责的盐津县能源局和庙坝镇等9名工作人员,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

评估报告表示,总体看,事故发生以来,盐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煤矿企业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进整改。譬如,当地每月专题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处级领导包保联系辖区6处煤矿,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煤矿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研究安全管控措施。印发了《盐津县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2025 年度)》,统筹推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经核查有关文件和档案,对29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撤销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等级的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此外,事故单位行政罚款已按期缴纳。

评估报告也指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推动解决:盐津县组织复盘审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严不细,如永丰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存在照抄照搬情况,未结合煤矿实际制定针对性的行动方案;现场抽查发现,云丰联营煤矿未对掘进工作面帮锚杆进行锚固力检测、预紧力矩检测抽样数量不足;永丰煤矿未针对巷道开口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永丰煤矿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不深入,仅在2024年6月6日向煤矿科室及以上安全管理人员通报了该起事故情况。

评估报告建议,督促煤矿企业树立法治观念强化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推动煤矿企业从系统、装备、技术、人员素质、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制定治本措施,着力解决煤矿安全领域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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