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19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董华,借用了原来自家保姆郭志香的两张银行卡,暗中将巨额资金,以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存入,并长期持有这两张银行卡。
2023年,郭志香无意间得知自己名下的卡里竟然有如此多的资金,于是到银行挂失了原来的两张卡,重新办卡后,再把账户里的资金进行多次取现,总计350万元。
这350万元,郭志香给丈夫转款260万元,后者拿了81万元去买了辆豪华商务车。郭志香也借给了弟弟30万元。至于她自己,则做美容花了3万多元,同时在某平台直播间里,郭志香还大额打赏了男主播……
2024年,公安县公安局认为郭志香“拿走”董华巨额资金之举,涉嫌盗窃罪,将郭志香刑拘。公安县检察院后同样以此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院审理阶段,公安县人民法院认为郭志香上述举动符合“侵占罪”,而“侵占罪”属自诉案件,故裁定终止审理。
随后,董华就此提起自诉。
2025年8月,公安县人民法院判决,郭志香犯侵占罪罪名成立,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25年8月31日至9月3日,数位知情者向记者介绍了上述案情。
董华为什么要将如此巨额的现金,存到原先保姆的银行账户之中?这一颇有些“黑色幽默”的案件背后,还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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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主任被留置,保姆亦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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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案从公诉变为自诉,罪名由盗窃变为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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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