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发文回应与前公司版权纠纷,称“6年版税,一分没有”

2025-06-12 13:43:00热点要闻2阅读投稿:admin
最佳答案今天,邓紫棋宣布自己的重录专辑《 I AM GLORIA 》正式上线。这张专辑收录了此前她的12首已经发表过的歌。同时,邓紫棋也发布了千字长文解释了这张专辑的来龙去脉,“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我与前公司的...

今天,邓紫棋宣布自己的重录专辑《 I AM GLORIA 》正式上线。这张专辑收录了此前她的12首已经发表过的歌。

同时,邓紫棋也发布了千字长文解释了这张专辑的来龙去脉,“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

我与前公司的官司,已经打了超过六年。而谁能想到,我已经超过六年没收到自己旧歌的版税了?没错,六年版税,一分没有。所以今天我很高兴宣布──我终于,重录旧作了!
“终于”?自己的旧作,重录也这么难?15岁那年,一个基于信任的签名,却成了一把锁,锁死了我与自己的音乐“孩子”重逢的机会。往回走一步,我竟走了六年。希望所有听我音乐的朋友,
能支持这一张《 I AM GLORIA 》重录专辑,
支持一位创作者奋力地重新发出声音,
支持一位母亲竭力地把”孩子”寻回身边!

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

邓紫棋在长文中提到:一首歌曲的权利至少分两个层面,一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二是录音制作者权。著作权,保障的是词曲创作;录音制作者权,保障的则是一首创作被录制后的录音制品。两种权利各有对应的版

税。“就我的创作而言,著作权可被理解为孩子的抚养权,关于我的音乐作品要授权给谁、在什么情况下被使用之类的种种问题;而版税,则是我身为词曲作者,在音乐作品授权的收入里,获得我相应的部分。”

想像这个处境:你签约多年后,突然发现那些你亲手孕育的“孩子”,原来他们的抚养权根本不在你这里,意思是,即便歌曲是你写的,别人却有可能禁止你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你亲手写的歌!

全文如下:

据悉,2024年1月,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就相关歌曲发布版权声明,称:“我公司(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是以下所列音乐作品之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将前述音乐作品以各种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许可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的专有权利。未经我公司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以下所列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

声明中列出的是邓紫棋2019年之前的音乐,包括了《泡沫》《睡公主》《A.I.N.Y.(爱你)》《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0多首歌曲。

资料显示,2014年,蜂鸟音乐已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蜂鸟CEO张丹曾回复媒体:“公司注册邓紫棋名字,主要原因是防止出现盗版。希望外界不要做太多揣测。”

2019年,邓紫棋宣布与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但未得到蜂鸟音乐的承认。蜂鸟音乐当时声明,公司与G.E.M.邓紫棋签订了两份合约,有效期为2022年。蜂鸟全权拥有在合约生效期间所有由G.E.M.制作或与G.E.M.合作制作的任何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商标及知识产权。同年,蜂鸟音乐与邓紫棋互诉违约,双方对簿公堂。

在邓紫棋对蜂鸟音乐的诉讼中,邓紫棋指因公司作出虚假陈述,她才会签下作曲人和歌手合约,因此主张该合约无效。同时,邓紫棋指蜂鸟音乐在未经自己的同意,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登记“G.E.M.”和“邓紫棋”商标。2020年,邓紫棋曾在微博上公开向蜂鸟音乐和前经纪人喊话“我不是你手中的商品”。

邓紫棋本名邓诗颖,1991年8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华语流行乐女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2008年,发行个人首张EP《G.E.M.》;2014年,参加音乐节目《我是歌手第二季》并获得总决赛亚军;2015年,登上央视春晚弹唱歌曲《多远都要在一起》。

2016年,入选福布斯《全球30岁以下最具潜力音乐人》榜单。2017年,入选StubHub平台“全球十大巡演票房畅销女歌手”,并获得Mnet亚洲音乐大奖“最佳亚洲艺人奖”。2021年,其歌曲《光年之外》的MV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YouTube上观看次数最多的中文音乐视频”。2022年发行音乐专辑《启示录》。2023年,其YouTube频道累计观看次数突破20亿次;同年,举行邓紫棋“I AM GLORIA”世界巡回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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