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各校实际,批复如下:
01郑州龙湖一中
住宿费(六人间):260元/生/学期。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02郑州外国语学校
住宿费:350元/生/学期。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03郑州女子高级中学
一、学费1675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1550元/生/学年。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04郑州市郑西实验高级中学
一、学费1605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05郑州一八联合国际学校中澳高中教育项目
中澳高中教育项目学费:39000元/生/学年。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06郑州市思齐实验中学
一、学费1850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07郑州高新区艾瑞德学校
一、学费2955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4000元/生/学年。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08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
住宿费:300元/生/学期。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09郑州市第一〇七高级中学
住宿费:260元/生/学期。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